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75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市政办〔2014〕69号)以及《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向纵深发展,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信息产生20个工作日内通过我局门户网站、档案馆、图书馆、广西政府信息统一平台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在申请人提交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通过拓展主动公开渠道等方式方法,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得到不断扩展,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局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相关科室负责人共同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实施方案的审批,以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负责宣传发动、资料整理、计划方案的制定等日常工作。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到具体信息员,有效地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将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我局制定和发布的其他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制定标准化的公开流程和格式;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如批前公示、行政审批公告等栏目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不断规范各科室、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的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三)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要求,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类别,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不断健全、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为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方便、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我局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公示平台--87365.com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桂林市网上政务大厅、国家涉企信息公示平台以及信用桂林等公开平台进行发布。网站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窗口,向公众及时公开批前公示、批后公告、工作动态、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办事指南,规划成果等。充分体现“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宗旨,充分发挥了互联网在加强部门与公众之间信息交流、联系的作用,为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奠定了基础。目前各项工作将逐步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
我局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各项工作情况。一是在自治区统一平台和局门户网站公布了行政权力目录清单、行政权力“两单融合”清单以及取消、调整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等重要信息,并在87365.com门户网站首页开辟了专门的权责清单专栏;二是在桂林市政务大厅公开了我局权力运行流程的法律依据、办理流程、办事指南材料目录等相关信息;三是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了部门预算和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四是在我局门户网站、桂林市涉企信息统一平台、信用桂林公布我局办理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人事信息、新闻动态、办事指南、办事结果查询;批前公示、行政许可批后公告、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财政信息;规划成果、政府公开信息、年度报告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通过一楼大厅信息公开栏、87365.com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桂林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截止2017年12月30日,通过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数共计381件,主要包含了新闻动态、人事信息、财政预算决算、办事指南及表格下载、行政审批操作规范、行政权力清单、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等其他栏目信息。
(三)主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按要求主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人事信息及其他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5件。
(四)政府网站或本单位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根据本局工作情况及时更新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或网站内容,含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办事流程、相关表格等。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3件,其中当面申请17件,信函申请6件。我局均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信息公开。其中,书面答复公开信息19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2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1件。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在局办公室和市政务中心局窗口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处告示牌,在局档案科设立信息公开查阅处告示牌,逐步完善接待场所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不收费服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未有提起行政诉讼案件,也未有被举报和被投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有待加强;二是网上办事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工作相关制度规范理解需要进一步加强。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主动公开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主动公开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网上办事功能,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作为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人员培训力度,继续加大在重点民生工作、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与公众息息相关领域的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公众的监督。